香大伊煮一本线象大衣是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研究生的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与服务、安全稳定、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学术科技、实践育人等工作,服务研究生全面成长发展。
一、香大伊煮一本线象大衣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制定、落实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研究生党组织建设系列创新工程,培养、教育、选树先进研究生党组织和优秀党员骨干。
3.指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思想理论教育、日常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定期调研并报告研究生的思想行为动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4.会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督导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建立完善研究生心理问题预防干预体系和工作机制。
5.统筹管理研究生奖励体系建设,负责评定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比表彰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负责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资助等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负责研究生会建设。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建设校外研究生实践基地,实施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
8.负责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研究生导师和兼职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育人工作。统筹开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招聘、培训、奖惩、薪酬、管理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生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并妥善处理研究生突发事件。
10.负责招录研究生政审、在读研究生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研究生思想品德鉴定工作。
11.组织开展研究生德育理论研究,做好湖北省研究生德育研究会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香大伊煮一本线象大衣领导及职责
部长:孙太怀 主持香大伊煮一本线象大衣全面工作
副部长:焦丽 协助部长分管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科技与实践育人工作
副部长:徐晖 协助部长分管部门综合协调和研究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香大伊煮一本线象大衣工作人员及职责
综合管理 负责人:王丹 电话:68752516
1.负责部内制度建设、内部事务综合协调和重点工作督办。
2.负责部门公章及文档管理。
3. 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4. 负责部内工作计划、总结。
5. 建设和维护部门官方网站。
6.组织、安排部门内外各类会议。
7.对外联络接待、受理相关来信来访。
8.部门纪检、人事、财务、资产、公房、保卫、工会、计生等工作。
9.负责部内会议室及学生公共活动场地管理。
10. 服务协调部领导及工作人员,受理学院党委副书记请假备案。
11. 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 负责人:陶孝芳 电话:68754369
1.指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研究生党组织建设系列创新工程,培养、教育、选树先进研究生党组织和优秀党员骨干。
2.指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思想理论教育、日常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3.指导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5.定期调研并报告研究生的思想行为动态。
6.负责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研究生导师育人工作。
7.统筹开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招聘、培训、奖惩、薪酬、管理等工作。
8.负责招录研究生政审和毕业研究生思想品德鉴定工作。
9.组织开展研究生德育理论研究,做好湖北省研究生德育研究会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事务管理与服务 负责人:储锐 电话:68754362
1.组织开展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
2.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基本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
3.负责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和发放。
4.组织开展研究生培养资助基金的评定。
5.健全和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组织实施研究生三助工作及贷款工作。
6.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表彰。
7.负责研究生日常事务管理及研究生违纪违规的调查及处理。
8.负责研究生住宿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9.负责研究生火车优待证的办理及相关管理工作。
10.负责研究生住院医疗费垫付及管理工作。
11.负责研究生特困资助的审批和发放。
12.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术科技与实践育人 负责人: 电话:68752066
1.组织搭建研究生学术科技交流平台。
2.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
3.组织、选派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竞赛、学术交流活动。
4.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文化活动。
5.指导校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开展学术科技和文体活动。
6.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
7.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的立项和审批。
8.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
9.组织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
10.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总结及表彰工作。
11.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